耿保山系乡宁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又是一名司法警察。自1986年到乡宁法院工作至今,在法院司法警察战线上辛勤耕耘了30个春秋。30年来,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其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乐于奉献,赢得了各级领导及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他曾多次获得省、市、县先进工作者,并获得个人嘉奖。
一、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奋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在工作中,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手册》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对全体警员进行日常训练,并以身作则全面完成训练任务,特别是在体能训练中,他坚持每天随队出训,完成5KM负重跑步,亲身指导每位警员的擒敌拳、警棍盾牌、应急棍等日常科目的训练,为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努力克服人员流动的弊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乡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仅耿保山1人属于中央政法编制,其余人员均是临时聘用,流动性极大,有时年度内需要更换人员10余次,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该同志克服人员流动大、任务繁重的困难,历年来,坚持带班、值班,给院里的其他干警树立了榜样。工作中,克服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工作经验不丰富的现状,协助院各业务庭,特别是执行局下乡、执勤,帮助各业务庭完成了庭审执勤、刑事犯罪嫌疑人押解看管执庭、被执行人看管拘留等任务,为审判、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司法警察大队兼任院审判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该同志能够严格按照院值班规定坚守岗位,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两年来,该同志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远程提讯2次,执行死刑2次3人,中院开庭7次,中院支队调警1次,在临汾协助开庭一周;院刑事开庭199次,提押看管人犯190人;协助各业务部门下乡办案340余人次;节假日值班68天,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努力维护司法警察高大形象。
己不正,无以正人,法警队伍廉不廉,关键要看队领导。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家属通过各种办法来接触刑事被告人,甚至到了“贿赂”的地步等情况,耿保山同志告诫全体警员,在这种问题要坚决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四项规则的要求,不能以一己私利而破坏规矩,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四项规则的事件。在廉政问题上,他能够认真执行党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树立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严格执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为全队干警做好表率。正气是一个部门的精神栋梁,邪气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正邪不相容,此消必彼长。一个好的警队,一定有其引以为荣的法警文化和良好队风,这是一笔精神财富,必将感染、激励、鼓舞着每一位法警。
耿保山同志以公正司法的敬业精神和扎根基层实践的显著业绩,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安全无事故,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