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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党员风采 彰显法官魅力
—乡宁法院薛云霞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27 08:47:29 打印 字号: | |

薛云霞,女,汉族,1985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乡宁县人民法院,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任乡宁县人民法院桥儿上法庭法官助理兼院档案员、党支部组织委员、计生员、妇委会主任,主要从事档案管理和民事审判法官助理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受到院领导及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主要事迹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该同志始终将提高个人政治思想觉悟作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的首要因素加以培养,能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接受党员的先进性教育,踊跃参加党的各类活动,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慎言慎行。在平时的工作中,该同志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逐步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2014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在院领导及全体同事的关心支持下,当选为院党支部委员。

为更好的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除了参加院里组织的业务学习和自学,于201410月、20154月、20164月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20155月至7月参加山西法官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为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爱岗敬业,工作中乐于奉献

该同志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无论在民事审判庭从事书记员、审判工作,还是从事文秘、档案、党建、计生、妇委会工作,她都能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主动,在工作中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始终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因身兼数职,为了把工作做好,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钣,尤其是2013年、2014年两年案件全部录入案件管理系统时要调出这两年所有档案时,为了配合各庭室调阅档案,一连一个多月中午没有回过家,调完又归档,整个过程独立完成。该同志自2009年兼任档案员以来,共整理归档各类民商事档案69798300余卷,刑事档案5632262卷,执行档案37895895卷,配合院内各业务庭室查阅档案3264人次3264件,配合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律师、当事人调阅案件1529人次1583件,在调阅案件后及时催促各借卷人归案卷。

在党建工作中,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类党内活动、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完善党建档案,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文件材料,扎实做好党建基础工作。

在妇委会工作中,关系妇女健康,组织38名女干警赴临汾铁路医院、县妇幼站、县中医院进行体检,组织“三八妇女节”法律宣传4次,召开妇女座谈会5次,组织读书活动和健步走活动,拉近干警感情,丰富干警生活。

计生管理工作中,组织育龄女干警多次进行孕检,听取健康养生、家庭教育等各类讲座,完善计生档案,建立人口信息台账,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完成各类普查,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三、立足审判岗位,化解社会矛盾

薛云霞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总是以耐心、谦和的态度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偏不倚,将群众当亲人,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至20171月,她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256件,年结案率在98%以上,调撤率达74.2%

2014年,原告尉某因被告卢某对其多次家暴和婆媳矛盾较深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经了解,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女,且原告现又怀有身孕,因怀孕原告情绪容易激动,被告脾气暴躁,遇事不冷静,双方之间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不能正确处理而发生纠纷,且双方父母参与其中。承办人薛云霞极力调解和多次与双方父母反复电话沟通后,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对方在婚姻中所作出的牺牲、让步和优点,认识到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最终,原、被告搬出父母家单独生活,双方和好。

2015年冬天,她办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与三被告系继父子女关系,原告招亲到三被告家中时,三个孩子最大7岁,最小4岁,现在原告得病,丧失劳动能力,三个孩子不积极给其看病,面对这种情况,为及时解决原告的养老和看病问题,她先通过村委了解情况,再传三个子女到庭了解矛盾原因及时组织庭前调解。经了解,三被告提出原告已经是第二次起诉兄妹三人,且与母亲处于分居状态,矛盾较深。在调解中我们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后邀请三被告母亲、村委干部、人民陪审员、双方其他亲戚参与调解,经过大量的庭审之外的调解工作,三被告向原告表示道歉,并表示愿意积极给原告看病,保证会好好赡养孝顺老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四、待人接物真实诚恳,作风优良

 生活中,该同志热情、开朗、乐观向上,与周围同事的关系融洽,并能积极主动的帮助他人,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待人真诚,与人为善,人际关系处理较为妥当。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以工作为先,不计较个人得失。

 该同志自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取得了一些成绩,该同志2012年被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连续五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化解矛盾先进个人”“民事审判先进个人”,多次被授予“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75月被共青团乡宁县授予“青年五四奖章”。

 薛云霞同志虽没有轰轰烈烈壮举,但其兢兢业业、爱岗敬业的精神,勤奋学习、踏实做人的态度,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

责任编辑:乡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