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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百姓 无悔人生
---记乡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马晋明
  发布时间:2017-05-27 10:27:34 打印 字号: | |

虽然不能举起法槌,但却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却已执行了千余件案件,以实际行动当好一名实实在在的执行法官,这就是乡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马晋明同志。马晋明同志数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执行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近三年来,他个人执结案件384件,执结率100%,实际执行到位率74%案件质量合格率100%,其扎实的工作业绩和娴熟的执行技巧赢得了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

一、勤于学习  勇于探索

执行岗位是个人综合素质要求是很高的,这就不仅要掌握法律方面的有关知识,而且还要认真掌握其它综合知识;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才能跟上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创新的步伐;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他抽出十分有限的休息时间,为自己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结合组织的学习安排,系统地学习,不断地去调查、研究执行工作的情况,学习、求索执行工作的规律,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20155月参加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培训。20164月参加国家法官学习执行工作培训班,期间被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抽调参加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实事求是地陈述了贫困山区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赞赏。在刻苦钻研业务的同时,他深刻领会法律精神,灵活运用政策,提高自己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履行职务能力,用清晰的头脑、创新的理念去做好严肃艰苦而又光荣的执行工作。

二、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在执行过程中,他首先做到了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多看、多说、多跑,多措并举为当事人多办案、办好案。善于观察、研究当事人的心理,查颜观色,辩明真伪,找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留意被执行人的行踪、住所和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勤于记笔录,反映案情的各个细节都记录在卷,为强制执行做好充分的准备。耐心地宣传法律规定,每次外出办理案件都随身带着法律小册子,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多作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寓教于审。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出依据,说明利害关系,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往往矛盾大,容易激化,他就引导当事人克服不良诉讼心理,积极化解矛盾,力求做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都满意。案件审判和执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能完成的,有些当事人白天找不到,就得利用早、晚、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去找。早上人们在梦乡,他就已出发了,晚上有时堵人到深夜,风里来、雨里去,鞋都不知磨破了几双。2015年他接手申请人郑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勤、郑某军追索赡养费一案后,申请人身患重病、行动不便,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结合案情,他积极联系当地乡村干部和在外打工女儿的工作单位,多方沟通协调,当天就履行了六个月的赡养费,而且调解后每月赡养费都转入村委会计账户,避免了后顾之忧。 

三、严格执法  刚柔并济

在执行工作中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由于辖区教育较落后,人口素质较低,民众的法治、道德观念淡漠,致使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案外人,甚至于被纠集起来的群众,公开抗法,严重妨碍执行,既成为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人身风险之源,也是执行工作中的白刃仗。为使这种风险最小化,他坚持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在办案中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防止矛盾激化。在摆事实,讲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竭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以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2016年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被执行人外债缠身,长期在外逃避债务,得知被执行人回到家中后,连夜组织人员和车辆,凌晨五点就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在多次耐心宣传教育后,被执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正确认识,针对所掌握其确无履行能力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申请人同意之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圆满执行结案。

四、清正廉洁  不失本色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请客送礼,托人情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向法官侵来。马晋明办理案件上千件,但他却始终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他认为法院是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堤坝。作为一名法官,应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拒腐蚀永不沾,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一次,一个被执行人找到他一个亲属,并带着礼品来到他家,他得知情况,马上让妻子将礼品退了回去,并按正常程序将案件执行完毕。一次办案中,一位当事人偷偷塞给1000元钱,说是一点心意,他正色道:“依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你的案子我一定会秉公办理。你家中生活困难,这些钱能解决很大问题。”当事人感动地连连道谢。

漫漫执行路,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是默默无闻的奉献。近二十年过去了,在马晋明同志的脚下,依然是这样的情境: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尽管执行工作峥嵘坎坷,也不能阻挡他为执行工作拼搏、奋斗的脚步。司法为民不停步,百尺竿头更竞争。

责任编辑:乡宁法院